焦体〔2017〕87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
体育局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城乡一体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焦作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体育局工作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根据工作责任分解列出工作内容,于7月20日报局产业办,联系人:李文峰,邮箱:tyjcyb@126.com。
焦作市体育局
2017年7月11日
焦作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
体育局工作责任分解
一、焦作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认定标准任务台账
(一)政策支撑
根据部门职能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
责任领导: 李 立
责任单位:产业办
完成期限:2017年6月
(二)公共服务
1.公共游憩空间、旅游集散咨询中心(点)有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有处理预案,紧急救援体系完善有效。
2.公共游憩空间、旅游集散咨询中心(点)的停车场规模与游客承载量相适应,设计符合生态化要求,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管理规范。
责任领导:李 立
责任单位:综治办 产业办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7月
3.设置旅游咨询中心(点)。
责任领导:李 立
责任单位:产业办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9月
4.公共游憩空间布局合理、空间充足、功能完备。
责任领导:李 立
责任单位:产业办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三)旅游要素
积极发展体育旅游等多元化、特色化、适应消费需求的旅游新业态产品。
责任领导:李 立
责任单位:产业办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二、焦作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八大提升工程任务台账
(一)旅游产品开发提升工程
突出“太极圣地”品牌,构建文化体验国际旅游目的地,做好太极拳申遗工作,建设国家级太极文化中心,培育特色太极文化产业园区。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太极气功科 产业办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二)中心城区旅游发展提升工程
配合市有关部门,将太极体育中心容入城区旅游景点串起来,开通城市旅游观光巴士。加快太极体育中心4A级旅游区建设。加快研学旅游发展,积极打造太极文化修学旅游线路。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产业办 太极气功科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三)旅游融合发展提升工程“旅游+体育”
1.举办好“第九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交流大赛”,将一赛、一节有机结合,打造国际知名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继续保持“中国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称号,打造“世界太极城、中原养生地”
责任领导:肖 萍 常全旺 李 立 宋国宪 董 翔
林小金
责任单位:竞赛科 机关各科室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2.争取体育旅游专项资金、项目,加强体育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体育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
责任领导:肖 萍 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财务科 产业办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3.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等市场化程度高的体育赛事和马拉松、自行车、山地户外等市场基础好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赛事与旅游活动紧密结合,设计开发特色体育活动与区域旅游项目。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群体科 竞赛科 太极气功科 产业办
场馆中心 各县市区局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4.以健身休闲运动、体育赛事活动、特色体育项目等为重点,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办公室 竞赛科 群体科 太极气功科
产业办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5.建设一批体育旅游公共特色健身休闲设施。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产业办 财务科 群体科 场馆中心
各县市区局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6.用好政府支持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争取在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对体育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参与体育旅游产品开发和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资本参与体育场馆、体育旅游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财务科 产业办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7.成立焦作太极体育中心太极拳专业表演队,开发太极+旅游市场。推动各类体育场馆设施、运动训练基地提供体育旅游服务。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产业办 训练科 太极气功科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8.建立健全体育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太极体育中心体育旅游的游客集散中心、公厕、标识标牌、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旅游咨询、集散等体系为体育旅游项目提供信息咨询、线路设计、交通集散、赛事订票等服务。制作完善太极体育中心体育旅游设施、标识标牌,焦作太极体育中心创建4A景区。
责任领导:李 立
责任单位:产业办 综治办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9.盘活体育场馆设施,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加快“智慧体育旅游”建设。建立旅游部门与体育部门的紧密工作机制,协调和制定关于推进体育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旅游部门与体育部门“旅游+体育”融合发展联合机构,加强对体育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关制度。
责任领导:李 立
责任单位:产业办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10.办好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河南省“三山同登”登山健身大会,培养2—3项观赏性强、群众关度高的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群体科 竞赛科 太极气功科 产业办
场馆中心 县市区局
完成期限:2018年6月
11.与旅游部门合作开发、举办体育旅游赛事。各县(市)区培育一项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争取形成一个体育旅游示范点。
12.以焦作太极体育中心为平台,开发太极演艺项目和体育场馆设施游。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产业办 竞赛科 群体科 太极气功科
场馆中心 各县市区局
完成期限:2018年6月
13.发挥“全国篮球城市”优势,积极申办国际级、国家级篮球、武术赛事,重点培养1—3项国内外“三大球”顶级赛事。积极申办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重点培养1—2项国际级、国家级竞技性品牌赛事。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竞赛科 群体科 太极气功科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8年9月
(四)游融合发展提升工程“旅游+养生"
1.支持焦作市有条件的院校设置体育旅游相关专业,在旅游管理专业中增设体育旅游方向或增加相应专业课程,加强体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责任领导:李 立
责任单位:产业办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2.开发禅修体验、太极修为、素食药膳等旅游产品,培育身心修养旅游中心、太极拳健康养生研究中心、太极拳文化博物馆展示中心等。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产业办 太极气功科 场馆中心
完成期限:2018年6月
(五)旅游服务监管提升工程(旅游市场监管)
负责对经营涉旅的高危险性滑雪等体育项目活动的管理,负责对违反体育经营活动准入条件和行业标准事项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
责任领导:李 立 宋国宪
责任单位:产业办 群体科
完成期限:2017年12月
焦作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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