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13
发布者:admin
原创
阅读量:34543
各县市体育局、区文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工作,根据2013年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国家体育总局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传达给相关单位。
修订后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以比赛起始时间为准),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0】1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