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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
发表时间:2016-08-11 发布者:焦作体育局 原创 阅读量:3455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44)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健全产业体系,培育消费市场,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突出焦作特色。坚持经济转型示范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焦作山水、太极故里、篮球城市等生态人文优势,将满足群众体育需求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激发体育消费活力,推动体育产业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新亮点和新增长点。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配套政策,既要把体制内资源盘活,又要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发展的积极性,营造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推动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发挥市场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导向,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培育多元市场主体,优化体育产业结构,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体育消费空间。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培育体育健身消费理念,激发群众体育健身热情;不断完善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机制,努力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使体育消费成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特色鲜明、供给丰富、消费活跃的体育产业基础,体育产业总规模占比处于全省领先位次,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未来5年焦作体育产业发展目标:

    ——地方特色日益鲜明。以太极拳武术产业、篮球产业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培训为重点,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形成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场馆服务、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各门类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建成1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2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

    ——产业基础愈加坚实。全国篮球城市、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太极拳武术发源地等体育文化品牌更具影响力;公共体育设施遍布城乡,体育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力争达到45%以上。

    ——体制机制趋于完善。体育事业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次;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充分落实;积极探索体育资产运营新模式,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产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

    ——产业环境明显优化。体育产业发展成为各级政府工作重点;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体育活动的组织能力及社会参与度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激发市场活力。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产业;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承办赛事,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赛事活动审批,体育、文化、公安、消防、城管、园林、新闻宣传等部门要积极为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服务,合力打造立足焦作、辐射周边城市群的品牌赛事;逐步推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市场化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将适合由体育类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类社会组织承担,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管理服务、体育类社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机制。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定向精准招商,为体育产业龙头企业落户焦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2.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探索大型场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市场运营管理机制,赋予已建成的大中型体育场馆更多经营管理自主权;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借鉴外地经验,逐步形成具有焦作特色的、可复制推广的场馆运营长效机制;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鼓励有实力的社会管理公司参与体育场馆运营。支持体育场馆在保障全民健身和体育竞赛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拓展保健、文化、旅游、餐饮、休闲娱乐、体育用品销售等服务领域,增强复合经营能力,实现最佳运营效益。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

    3.引导培育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体育企业发展,尽快改变我市体育产业起步晚、群体小的局面,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态势。着力引进或培育有实力的重点体育企业落户焦作,快速发展壮大。适时组建国有或国有参股的体育产业集团,引领体育产业发展。

    (二)培育重点特色产业。

    1.做大太极拳文化产业。围绕“世界太极城”建设,加快太极拳文化产业发展。由太极拳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尽快制定太极拳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资源整合,积极筹建太极文化大学和“太极拳研究院”,深度挖掘太极拳的健身、文化、养生价值,研究推进太极拳的动作、套路、服饰、礼仪等系统化、标准化,为产业发展提供理论与科技支撑。借鉴国内外运动项目推广经验,着力打造示范样板工程,引领社会资本投资太极拳产业,尽快形成太极拳多业态竞相快速发展新局面。建设太极拳产业孵化和推广中心,把焦作太极体育中心和温县陈家沟打造成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有影响的太极企业和太极社团。

    2.做强以篮球为主的球类产业。发挥全国篮球城市优势,尽快制定“篮球城市”专项发展规划。支持焦作高校设立篮球学院,抓好高水平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品牌赛事承办,推动篮球产业向纵深发展。以篮球项目为切入点,加快发展“三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广泛开展市县二级联赛、校园联赛及各类群众性赛事。加强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大力发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群众参与度高、适宜性强的体育项目。

    3.做好体育教育培训产业。发挥我市体育教育优势,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基地”为主要载体,把篮球、田径、太极拳作为重点,打造全国体育教育培训产业基地。依托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师专等高校以及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业余篮球学校等专业学校,充分发挥社会辅导站、导员作用,进一步加大太极拳培训力度,形成覆盖各类人群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太极拳培训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武术馆(校),开展体育夏(冬)令营及培训活动。

    4.发展养生保健休闲新业态。围绕“中国养生地”建设,依托焦作山水太极的独特资源,大力发展保健养生、运动养生和休闲养生,引领焦作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大力支持登山、攀岩、滑雪、探险、徒步、拓展训练、野外露营等新兴运动项目发展。探索“互联网+体育”发展的新路径,支持开发以移动互联网为主体的“体育生活云平台”及体育电商交易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体育消费新模式,打造新的体育产业增长点。

    (三)促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大力建设城乡生态绿道和登山健身步道。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城市水系沿岸以及旅游道路两旁规划建设骑行和徒步绿道,构建居民健身休闲绿道网络;建设南太行户外健身步道。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和旅游景区规划设立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地等设施,力争每个县(市)区拥有1个以上运动休闲基地(公园)。支持企业和各类机构复合经营体育、文化、旅游等相关项目,鼓励各类体育赛事、节庆、展览等大型活动项目增加相互功能,提升项目价值和吸引力,降低综合成本。

   2.促进体育与健康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大力发展运动康复医学,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康复科,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体质测定、运动康复和营养膳食等各类机构。完善市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市民体质监测报告。推广“运动处方”,倡导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发挥体育锻炼在慢性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在健身场所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鼓励焦作高校增设运动医学、保健康复等相关专业。

    3.促进体育与新兴业态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体育创意、体育影视、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等相关业态。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积极申办中国体育旅游(文化)博览会,着力办好太极武术文化产品博览会。鼓励生产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技术装备、运动营养保健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大力发展电子游戏等体育互联网经济,加大对体育电子商务和体育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教育、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事业单位开发体育领域相关产品和服务。

    (四)丰富市场供给。

    1.完善体育设施。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投资等方式,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尽快实现县(市)区“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全覆盖。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鼓励乡镇(街道)普遍建设健身活动中心或室外多功能运动场、灯光球场等,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提高现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在城市社区建设10分钟健身圈,推动新建居住区按要求建设体育健身场地,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盘活存量资源,支持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大专院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自有体育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全市中小学和市属高校体育场馆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

    2.丰富赛事活动。大力发展体育赛事经济,积极引导规范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积极申办承办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赛事和体育表演类活动,并努力打造具有我市地域文化特点的群众性体育赛事。举办好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云台山九九国际登山挑战赛、青天河户外登山挑战赛、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登山比赛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品牌影响力的体育赛事,使重大赛事成为宣传焦作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要依托当地资源,培育12个赛事品牌,形成各展所长、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赛事活动格局。

    3.发展体育彩票业。严格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体制。坚持以健康、安全、稳步发展为目标,协调推进产品、品牌、技术、渠道、队伍等方面的基础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完善销售网络,培育和拓展体育彩票市场,不断扩大发行量。健全发行销售监督机制,确保体育彩票业安全发展。

    4.扩大体育消费。顺应体育消费发展趋势,落实体育惠民利民政策,推进体育消费便捷化、个性化,不断培育新兴体育消费热点,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激发群众体育消费热情,释放潜在体育消费需求,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完善市太极体育中心、市体育中心、太行路全民健身中心以及各县(市)区全民健身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和鼓励城市社区建设集培训、健身、体育产业开发等于一体的体育健身服务综合体,引导群众体育消费。

    (四)落实规划土地政策。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及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标准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社区体育设施用地应按一定人口密度配套供给,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建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查审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征求同级体育主管部门的意见。

    (五)落实人才培养就业政策。鼓励焦作高校设立体育产业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大力提高市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篮球学校办学水平。鼓励多方投入,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退役运动员创办体育经营实体按规定享受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广泛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老师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从业人员的培训、竞赛交流活动。乡镇(街道)、社区要优先聘用有职业资格证书的退役运动员担任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体育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给予奖励和资助。加强创业孵化,研究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

     (六)落实无形资产开发保护政策。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标识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七)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开、公平的体育市场准入环境。探索建立区域性体育资源交易平台,推进赛事举办权、场馆经营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按市场原则确立体育赛事转播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多方参与主体共同发展。制订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八)加强组织实施 市政府成立焦作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发展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统计、体育部门要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分类标准,建立体育产业常态化统计机制和评价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相关数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实施考评奖惩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1.焦作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2.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1

焦作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海松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湘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郭颂福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李林敏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运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向召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赵  威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吴童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伊群   市公安局副局长

            苗茂林   市园林局副局长

            李  立   市体育局副局长

            姬光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  智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徐明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国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瞿明松    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

            李东兴   市城管局副局长

            苏  哲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文忠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继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广玉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  勇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启旭   市国税局副局长

            岳战坡   市地税局副局长

            孙全德   焦作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刘春明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书记

            阮长喜   解放区人民政府正县级干部

            侯志强   山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志海   中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孙振清   马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买  国   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闫玉新   孟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秀萍   博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范天运   武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牛惠玲   修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金太   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郭颂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职责单位

进度安排

1

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赛事活动审批;加快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市场化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加快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

20166月完成

2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将适合由市场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类社会组织承担。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2016 12 月完成

3

加快发展三大球集体项目,以篮球项目为切入点,制定篮球城市专项发展规划。支持焦作高校设立篮球学院,抓好高水平人才培养;发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群众参与度高的体育项目。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0166月完成

4

统筹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创造条件设立焦作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

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20166月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职责单位

进度安排

5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

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66月完成

6

完善对体育企事业单位的税费价格政策,落实税费价格优惠。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

20163月完成

7

进一步完善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政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

20165月完成

8

按市场原则确立体育赛事转播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多方参与主体共同发展;制订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

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

20166月前完成

9

倡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各类机构推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每天健身一小时;鼓励单位提供必要的健身设施,满足职工健康需求;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支持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改善体育锻炼条件。支持和鼓励城市社区建设集培训、健身、体育产业开发等于一体的体育健身服务综合体,引导群众体育消费。

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20163月前完成

10

建立联系点机制,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跟踪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

2016 3月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职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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