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布《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版)》《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版)》(以下简称修订版《标准》)。
《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导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规范职业行为的基本依据。自2006年,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式开展以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游泳救生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9年12月已累计84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其中57万人通过考核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效提升了体育市场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代表的体育技能人才已成为保护群众基本健身权益,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体育健身市场的蓬勃发展,以体育技能传授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发展前景广阔,同时健身市场也对从业人员在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颁布的修订版《标准》的修订工作遵循客观性、科学性、前瞻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原则,在原标准能力框架基础上,通过职业研究、从业人员现状调查,借鉴国外相关职业标准能力要求等,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按照审定程序,经过初审、公开征求意见、终审等环节最终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资格认证,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规范和发展体育健身市场服务,促进体育服务消费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下一步,作为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日常管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在总局人事司、群体司等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以实施修订版《标准》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提供更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更好地服务于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满足百姓对健身生活的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自4月23日《中国体育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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