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兴奋剂违法行为“入刑”,捍卫纯粹的体育、干净的金牌
发表时间:2021-01-19 发布者:焦作市体育局 转载 阅读量:34591

兴奋剂违法行为正式“入刑”了。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与兴奋剂有关的罪名,迈出中国反兴奋剂斗争历史性一步。在运动竞技场上,赢就要赢得光明正大,否则便毫无意义。更何况,兴奋剂挑战的是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损害的是运动员生涯、身体健康和国家形象。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就要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但捍卫纯粹体育,仅靠行业自律和行政处罚,具有局限性,力度不足。不断提升反兴奋剂工作法治化水平,让任何铤而走险、心存侥幸者无处遁形,势在必行。兴奋剂违法入刑,无疑将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威慑力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兴奋剂问题,用法治护航干净奖牌、纯粹体育。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

© 2016-2023 焦作市体育局

单位地址:焦作市丰收东路168号

办公室电话:0391-3933192 邮编: 454003

电子信箱: jztyj@163.com

豫ICP备09036211号网站标识码:4108000011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