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焦作市第五届篮球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15 发布者:admin 原创 阅读量:34565

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焦作市城乡一体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各体育协会俱乐部: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活跃群众体育文体生活,展示焦作全国篮球城市形象,推动焦作篮球运动的发展,市体育局定于2015年8月至10月举办焦作市第五届篮球文化节活动。期间将举办焦作市篮球甲乙丙级联赛、骥翼组比赛以及篮球嘉年华等系列篮球交流活动(具体竞赛规程附后)。请各单位精心筹备,认真组织参加,在全市掀起篮球健身热潮,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
 
附件:1.焦作市第五届篮球文化节男子篮球甲、乙、丙级联
赛竞赛规程
2.焦作市第五届篮球文化节骥翼组篮球比赛竞赛
规程
 
焦作市体育局
2015年7月27日
 
 
 
 
 
 
 
 
 
 
 
 
 
 
 
附件1:
焦作市第五届篮球文化节男子篮球
甲、乙、丙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焦作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焦作市篮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5年8月中旬—10月中旬在焦作市体育中心、市太极体育中心举行。
三、参加单位
1.甲级联赛:2014年在CBO焦作市男子篮球甲级联赛获得甲级称号的球队,以及2014年CBO焦作市男子篮球乙级联赛晋升为甲级队的球队。
2.乙级联赛:2014年在CBO焦作市男子篮球乙级联赛获得乙级称号的球队,以及2014年CBO焦作市男子篮球丙级联赛晋升为乙级队的球队。
3.丙级联赛:2014年在CBO焦作市男子篮球丙级联赛获得丙级称号的球队,2015年新注册的运动队。
四、参加办法
1.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报名后均不得更改和增补运动员。
2.参赛队须在赛前到市篮球协会注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各会员单位在市篮协注册的运动员(以市篮协会员证为准)。2014年底前在市篮协注册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赛,未注册的运动员先到市篮协进行注册登记后,方可报名参赛。
3.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4.不允许有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给予取消比赛成绩,队伍降级等处理。
5.每名运动员只准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2014年前各单位已注册的会员如果代表另一单位参赛,须到市篮协办理有关转会手续。
五、竞赛办法
1.根据代表队报名决定竞赛办法。
2.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六、比赛报名办法
1.本次甲、乙、丙级联赛只允许在市篮协注册的会员单位参加,并按照上届荣获甲级队、乙级队或丙级队称号的格次参加比赛。
2.参赛单位甲级队于8月5日前将参赛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乙级队于8月5日前将参赛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丙级队于8月5日前将参赛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报市篮球协会。联系电话:0391-3939862,联系人:吕书国,滕海潮。名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补充。
3.报名时,各会员单位须交2015年度注册的会员会费,每人每年60元,各单位参赛时免交参赛费。
4.比赛时,各参赛队必须服装整齐,并有明显号码(4—15号)。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根据参赛队多少决定录取名次,给予奖励。
2.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3.本次比赛将进行保级,升降级,即甲级队比赛成绩后两名的队伍将降级到乙级队;乙级队比赛成绩前两名的队伍将升级到甲级队,后两名的队伍将降级到丙级队;丙级队比赛成绩前两名的队伍将升到乙级队,其他名次可保级。
4.2014年已获得甲级队、乙级队、丙级队称号的篮球队,如本年度不参加比赛,队伍将自动降级。
八、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未经事宜另行通知

© 2016-2023 焦作市体育局

单位地址:焦作市丰收东路168号

办公室电话:0391-3933192 邮编: 454003

电子信箱: jztyj@163.com

豫ICP备09036211号网站标识码:4108000011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