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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体育局关于2012年度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6-08-10 发布者:焦作体育局 原创 阅读量:34560

体育彩票公益金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从我省发行的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留归我省使用的资金和上级部门补助的专项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主要用于:(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主要用于群众性体育活动、国民体质监测和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支出;(二)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比赛经费不足,主要用于国际、国家和我省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国际单项体育比赛;(三)新建和维修体育设施,主要用于大众体育设施及专业体育比赛、训练场馆的新建和维修;(四)体育扶贫工程,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支出;(五)其他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支出。

2012年,在体育彩票公益金的资助下,焦作市通过打造健康焦作、体育惠民工程和建设体校射击馆等项目实施,改善了社区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保障社区体育健身器材完好,改善和新增社区健身场所,提高训练设施条件,方便广大市民就近参加体育健身锻炼,推动“活力焦作、健康焦作”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受惠于体育健身,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健康、激情昂扬的明快气氛,为2014年省十二运在我市的举办奠定了良好基础。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2012年度焦作市体育彩票销售情况及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焦作市体育彩票销售、公益金使用分配总体情况

1.2012年度焦作市体育彩票销售情况

2012年度焦作市体育彩票销售额共计20692.9万元,其中电脑型16431万元、即开型4261.9万元。市本级销售额为10393.3万元,其中电脑型8449.2万元、即开型1944.1万元;孟州市销售额为1030.5万元,其中电脑型791.7万元、即开型238.8万元;博爱县销售额为2019万元,其中电脑型1605.3万元、即开型413.7万元;修武县销售额为1301.5万元,其中电脑型912万元、即开型389.5万元;沁阳市销售额为3315万元,其中电脑型2672.6万元、即开型642.4万元;武陟县销售额为2633.6万元,其中电脑型2000.2万元、即开型633.4万元;2012年末电脑终端机数量为455个,其中开通高频数量为178个、即开型销售点数量为277个。

2.2012年度焦作市体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总体情况

2012年度焦作市体彩公益金共收入1448.6万元,其中返还市县体彩公益金收入839.4万元,包括市本级535.4万元、孟州市41.1万元、博爱县59.9万元、修武县35.5万元、沁阳市94.6万元、武陟县72.9万元;中央级体彩公益金补助收入179.8万元,全部用于市本级;省级体彩公益金补助收入429.4万元,包括市本级204.4万元,孟州市120万元、武陟县105万元。

二、2012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总体情况

2012年度焦作市体彩公益金共支出1069.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800.5万元、孟州市支出41.1万元、博爱县支出60.1万元、修武县支出35.5万元、沁阳市支出65万元、武陟县支出67.5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结余金额为765万元,其中市本级496.1万元、孟州市120万元、沁阳市29.6万元、武陟县119.3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资金下达较晚,本年度内没能够及时安排使用;二是器材采购、工程建设等必须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实施进度较慢;三是基建项目由于其连续性和特殊性,支付进度受到制约。现结余资金正在加快支付进度,截至2013年5月1日,结余金额为336.5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111.5万元、孟州市结余120万元、武陟县结余105万元。

2012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如下:

1.用于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128.43 万元;

2.用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100.8 万元;

3.用于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基地等大型体育设施建设 100万元;

4.用于青少年体育训练、社区俱乐部建设、青少年俱乐部建设115万元;

5.用于支持群众健身各类活动82.35万元;

6.用于新建、维修群众体育场地160万元;

7.用于参加各类运动会283.12万元;

8. 用于国民体质监测及群体科研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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