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焦作市体育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体育局
2016年6月 24 日
焦作市体育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焦作市体育局干部职工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含体育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请假程序
(一)因公因私离开焦作或在市内因私离岗请假
1.局班子成员(含体育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应向局长请假。
2.局机关正科级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先向分管局长请假,获准后再向局长请假。
3.局机关副科级干部、局属单位副职半天以内请假,应先向本科室长或本单位负责人请假,获批后由分管局长批准。超过1天(含1天)者在此基础上向局长请假。
4.局机关一般人员2天以内(含2天)应先向科室长请假,获准后由分管局长再准假。请假时间超过2天者在此基础上向局长请假。
(二)会议(活动)请假
1.班子会议、局党组会议(活动)应向局长请假。
2.工作推进会(筹备会、培训会等)、集体活动(含学习活动)须向会议召集领导请假。
3.赛事活动、群体活动向分管领导请假。
三、请假方式
原则上应提前写请假条或填写请假审批报备表。如果以当面、电话等形式请假获准后,要尽快补写请假条或补填请假审批报备表。
四、销假及续假
请假事项结束或提前回岗,应及时向请假领导销假,并告知局机关办公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同时报所在单位办公室备案。如需续假,应按上述请假程序续假。
五、有关要求
1.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各级各单位负责人按规定程序请假获准后,必须妥善安排好本单位、本部门或分管的工作,离岗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
2.局办公室负责请假条的登记、存档。
3.局办公室和监察室要做好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请销假制度落到实处。
4.局属各单位可参考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5.本制度自2016年6月24日起执行。
附件:请假审批报备表
附 件
请假审批报备表
单位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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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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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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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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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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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月 日 至 月 日,共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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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长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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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 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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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主要 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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