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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2-18 发布者:青少科 原创 阅读量:34635

关于印发2017年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训练单位:

现将2017年训练工作管理办法(含训练单位管理办法、教练员管理办法、星级教练员认定办法、未来之星运动员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体育局

                               2017214


训练单位管理办法

一、学校管理(5分)

(一)党风廉政及安全问责(1分)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恶性案事件。杜绝发生赴京、省个人访和赴市以上集体访,无信访积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以上内容必须达标,任何一项不达标,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领导班子建设(1.5分)

强化内部管理,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和氛围。有校领导和训练部门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学校管理步调一致,上下统一。有教练员绩效管理办法,并结合学校管理发展需求,逐年不断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年度定期召开校班子会不少于12次,深入运动队了解训练、参赛情况不少于40次。对市局拨付的经费,训练单位必须提交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合法使用拨付经费,训练单位要存留经费报销凭证资料复印件,和年度经费使用明细一览表。

(三)宣传及校园活动。(0.5分)

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稿件,体校8篇,体训班5篇,武术馆4篇,水校4篇。每年训练单位组织运动员进行校园活动不少于2次。

(四)后勤管理。(2分)

不断改善运动员训练生活环境,学校教职工要全力保障一线训练工作正常开展。场馆设施要求完备,定期对场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维修运动员使用器械。制定有运动员公寓值班制度,并有带班值班工作记录。加强运动员住宿、食堂卫生管理,制定有具体评分标准,确保不发生疫病,保持良好的就餐及住宿环境。关心运动员接受文化课学习情况,杜绝运动员无学籍无学校情况发生(在训运动员其中有5%的运动员无学籍无学校的此项不得分)。

二、训练常规管理(95分)

训练部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有教练员、运动员管理制度和办法,有训练工作计划及总结,日常管理工作记录等,有基础材料和原始资料。材料的整理、归类、存档要齐全、规范、完整。相关资料应存入计算机管理。

(一)训练科常规管理制度汇编训练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学校训练部门中、远期训练规划训练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3分);

    (二)各种文件、通知分类存档(1分)。

(三)教练员年度考核办法与考核原始资料(10分);

要求各训练单位制定有教练员绩效考核办法,有执行内容记录,有评定结果。教练员绩效应包括:教练员出勤、观摩课、公开课、教案展评、大纲测试成绩、比赛成绩、运动员输送等考评项目。

(四)教练员业务学习及活动(5分)。

每月组织一次教练员业务学习,要有会议记录及学习资料;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项目研讨会议,要有研讨内容和会议记录;每月组织进行1次运动员队队会。

(五)训练计划检查及评价(10分);

训练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教练员训练教案,并有评价检查记录。

(六)教练员岗位聘用责任书,教练员业务档案(1分);

训练单位每名在岗教练员均要有岗位聘用责任书。教练员业务档案内容填写要规范,不得缺项漏项。

(七)运动员选材原始资料,运动员进、退队审批表(10分);

要求训练单位成立专门的选材领导小组,制定运动员进、退队制度,并严格执行。每名教练员依据省局下发的各项目运动员选材标准或大纲测试标准,深入各县(市)区学校选材不得低于10次。依据选材标准每年精选达到良好标准运动员不得低于5人。经综合评定后,选材领导小组给教练员提出建议,并科学合理分配生源。内容包括:选材制度、各项目测试进队标准、年度进队运动员审批汇总表、年度退队运动员审批汇总表、过程原始记录资料。

(八)重点运动员训练管理与监控(20分);

在年度锦标赛获得前三名且符合省运会年龄组的运动员确定为重点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上场主力队员+2人。对确定后的重点运动员要建档,跟踪内容包含有:训练考勤、冬训前后大纲测试成绩对比、校考核(阶段测验)成绩对比、年度比赛成绩对比、科研数据指导训练相关记录、伤病记录、外训记录、输送记录(含重点运动员输送后的跟踪,定期了解训练情况,记录入选国家队时间及主管教练以及获得比赛成绩)、文化课成绩

(九)教练员培训(5分)

1.教练员培训指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岗位培训、短期培训、各类讲座等继续教育类培训。

2.参加培训教练员必须是,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或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且资料齐全的,方可予以统计。

3.训练单位须有教练员总体培训规划、培训总结及相关资料,得2分。

4.教练员培训资料包括:含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通知,以及教练员的听课笔记、学习总结及考核结果等能够证明参加培训的原始资料,得3分。

5.同一教练在同一年中参加多次培训以一人计算。

6.计算方法:每年参加培训的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参加培训教练员达到25%得3分,达到20%得2分,达到15%得1分,达到14%以下不得分。

(十)教练员发表论文(5分)

1.论文发表的刊物必须是公开发行的,即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号)和邮发代码,能够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站查询。刊物必须是学术刊物。合作发表的论文只计算第一、二作者,第三作者及以下不予统计。

2.一位教练员具有多项、多种科研成果的按一人计算。

3.发表论文的刊物或论文报告会录用的原件。著作、教材原件。课题须有申报书、立项通知书、结题通知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教练员撰写论文,但未发表,经训练单位审核认可后,也可认定。核准训练单位未发表论文,按照每撰写2篇,视为1篇给予认定。撰写论文要符合如下要求:论文题目提要关键词或主题词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参考文献等内容。

5.教练员撰写及发表论文占教练员总人数的20%得5分,15%得3分,10%得2分,5%得1分,未达到5%的不得分。

6.计算方法:每年具有科研成果的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

(十一)大纲考核(10)

.训练单位开设训练项目必须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编著的《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内容对在训运动员(含重点运动员)进行不缺项测试,每年进行两次评定

2、训练单位开设训练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未编著该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的将依据《河南省运动员选材标准》内容对在训运动员(含重点运动员)进行不缺项测试,每年进行两次评定

3.参加大纲测试的学生界定:在训的运动员学生。

4.在年度锦标赛获得前三名且符合省运会年龄组的运动员确定为重点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上场主力队员+2人重点队员参加大纲测试不得低于95%,否则在此项总得分基础上减5分。

5.测评依据:

1)学校大纲综合考核评定工作的制度、办法、工作记录、总结及有关资料;

2)年度进队运动员审批汇总表、年度退队运动员审批汇总表重点运动员名单

(十二)训练计划及其执行(15分)

训练计划应体现全年训练不低于280个训练日,每天训练时间控制在3.5小时以内。训练计划的安排应符合在训青少年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

1.教练员训练计划及总结包括:年度训练计划及总结、阶段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课时训练计划。

2.年度训练计划包括:

1)全年训练基本任务;

2)制定全年运动员身体素质、专项技能成绩目标;

3)全年训练周期的划分,各阶段训练目标任务、训练时数及训练基本方法与手段;

4)对重点运动员的个体分析;

5)全年训练负荷、比赛及定期综合考核的安排;

6)全年检查和测定各项训练指标的时间和次数;

7)实施全年训练计划的具体措施。

3.阶段训练计划包括:

1)阶段训练的目标任务,各项训练内容的比例安排;

2)阶段训练的方法手段及运动负荷的具体安排。

4.年度训练总结

年度训练总结应包含全年训练计划的实施情况(突出重点队员执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训练竞赛过程中的经验体会,分析存在的缺点与不足,提出下一年度努力目标及达成目标的方法与措施;要有数据,有分析。

5、周训练计划包括:

1)课的划分;(2)时间安排;(3)运动量的安排。

6.课时计划包括:

1)课的任务、负荷及完成任务的要求;

2)准备部分、基本部分、结束部分的训练时间安排及训练方法与手段;

3)课后小结(课的执行情况记录,须包括训练对象完成训练任务的量化分析及对下一训练课实施的建议。凡在本次课时间内进行的跟踪测试,要有测试结果及评价。)

7.检查界定:

1)在2-6项中,如缺少一大项即为不齐全,不予统计;

2)在2-6项中的17个小项中,如缺少1—2项内容,可视为齐全,予以统计;

3)在2-6项中的17个小项中,如缺少3项及以上内容,即为不齐全,不予统计。

8.各种计划检查要注重计划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连贯性。课时计划要注重课的结构、课的负荷、课的小结,内容要完整。在课的基本部分上重点检查方法手段的针对性及数量、时间、强度设计搭配的合理性。教案中要体现区别对待。

9.重点检查日教案课后小结和重点运动员训练计划痕迹

10.计算方法:训练计划齐全规范的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11.训练课的检查:检查教练员训练计划执行情况,评价训练课的质量。高质量训练课的标准为:①组织严密;②重点内容突出;③训练方法手段先进合理并具有针对性;④运动负荷适宜;⑤训练符合在训青少年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⑥学生课堂表现积极,很好完成训练任务。以上六个方面,每1项按优、良、合格3个档次记分,任意1项降低1个档次扣2分。

三、附加分30分)

年度重点运动员人数(10分)

 1.重点运动员为:在年度锦标赛获得前三名且符合省运会年龄组设置要求的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上场主力队员+2人

 2.体校重点运动员达到190人得10分;篮校重点运动员达到28人得10分;水校重点运动员达到11人得10分;武管中心重点运动员达到17人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二)年度锦标赛成绩(10分)

符合省运会年龄组设置要求运动员获得锦标赛成绩方可认定。各训练单位获得锦标赛金牌占锦标赛总设项的14%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三)输送(10分)

1.输送是指运动员训练单位系统训练1年以上河南项目管理中心输送,同级别输送无效。

2.输送界定:向河南项目管理中心输送的运动予以统计。

3.输送证明的界定: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的,须提供当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录用文件或河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印发的集训文件。

4.体校向省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输送17名运动员得10分;篮校水校、武管中心向省以上训练单位输送2人得10分体校每少输送1人扣0.6分;篮校水校、武管中心每少输送1人扣5分。

四、奖励经费

(一)考评指标一至二两大项,得分累积达到95分以上并附加分值达到20分以上,给予训练单位奖励。训练单位达不到95分或者未完成附加分值20分以上不予奖励。

(二)训练单位均达到标准,30万训练经费按照排名顺序,依据4:3:2:1的比例分配训练经费;有一家未达到标准,其它单位按照排名顺序按照5:3:2的比例分配训练经费。有二家未达到标准,其它单位按照排名顺序按照6:4的比例分配训练经费。


训练单位管理办法评分表

名称

内容

得分

学校管理

5

党风廉政及安全问责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加强内部管理,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和氛围0.25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恶性案事件0.25分。杜绝发生赴京、省个人访和赴市以上集体访,无信访积案0.25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0.25分以上任何一项不达标,将取消参评资格。

1

领导班子建设

 有校领导和训练部门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学校管理步调一致,上下统一有教练员绩效管理办法,并结合学校管理发展需求,逐年不断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0.25分。年度定期召开校班子会不少于12次,深入运动队了解训练、参赛情况不少于40次0.5分。对市局拨付的经费,训练单位必须提交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合法使用拨付经费,训练单位要存留经费报销凭证资料复印件,和年度经费使用明细一览表0.75分

1.5分

宣传校园活动

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稿件,体校8篇,体训班5篇,武术馆4篇,水校4篇。每年训练单位组织运动员进行校园活动不少于2次。

0.5分

后勤管理

不断改善运动员训练生活环境,学校教职工要全力保障一线训练工作正常开展。场馆设施要求完备,定期对场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维修运动员使用器械。制定有运动员公寓值班制度,并有带班值班工作记录。加强运动员住宿、食堂卫生管理,制定有具体评分标准,确保不发生疫病,保持良好的就餐及住宿环境。关心运动员接受文化课学习情况,杜绝运动员无学籍无学校情况发生(在训运动员其中有5%的运动员无学籍无学校的此项不得分)。

2分

95

制度职责计划总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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