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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焦作市教练员输送跨项训练运动员的 界定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2-27 发布者:青少科 原创 阅读量:34500

各训练单位:

    现将《焦作市教练员输送跨项训练运动员的界定及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焦作市体育局

     2016年3月21


焦作市教练员输送跨项训练运动员的

界定及奖励办法

 

    一、跨项训练及输送运动员的界定

(一)跨项训练运动员的界定

1.市局各训练单位的在训运动员,根据其身体形态、机能、素质等条件,均可选择适合发展的项目进行转项训练和参赛。

2.在训运动员,经启蒙教练员推荐、转项教练员同意,或转项教练员申请、启蒙教练员同意,或运动员申请、启蒙和转项教练员同意,并共同签署转项协议,且在体育局青少科备案。视为跨项训练运动员。

3.在训运动员放弃跟随启蒙教练训练,已退队的运动员经其他教练员选拔,又进入非同类项目训练的运动员,不视为跨项训练运动员

(二)焦作市训练单位跨项输送运动员的界定

1.市局训练单位在训运动员,根据其身体形态、机能素质等条件,均可选择适合发展的项目进行跨项输送。

2.在训运动员,由各项目教练员,跨项输送到省队、国家队的,在局青少科备案,视为直接跨项输送运动员。

3.跨项训练的运动员,输送到省队、国家队的,在局青少科备案,视为间接跨项输送运动员。

(三)上级训练单位选拔输送运动员的界定

1.我局需接到河南省体育局及各中心或协议单位选拔运动员的公函通知,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选材工作。各训练单位不得擅自输送运动员。

2.省局及中心或协议单位所选拔的运动员,自输送之日起,输送教练员密切关注运动员的观察集训动态,在运动员代表焦作市在河南省体育局注册后,可向市局青少科提出转于项目单位继续跟踪运动员后续工作。输送教练员必须向市局青少科书面备案。

3.青少科将根据输送运动员的观察集训结果,确定该运动员是否为直接跨项输。

(四)输送运动员体育局备案

    各训练单位或教练员向上级体育训练部门输送的运动员,必须经体育局同意批准,输送教练员和跟踪教练员双方需要共同签署该队员的直接跨项输送协议,并在体育局备案,视为输送,可享受焦作市教练员输送跨项训练运动员的界定及奖励办法》中所规定的奖励内容与省局下拨的输送运动员扶持和比赛成绩跟踪奖励。私自将运动员输送到其他地市的,一经查实,将追究训练单位和教练员的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跨项输送运动员的训练跟踪办法

1.输送教练员负责跟踪落实输送运动员的集训观察情况,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2.跟踪教练员负责输送运动员的注册、参赛、比赛成绩汇总、日常训练信息的掌握,直至运动员退役。

    、跨项输送运动员的成绩和奖励分配办法

1.跨项训练运动员、间接跨项输送运动员、直接跨项输送运动员在省运会上取得的比赛成绩计入转项后的训练单位及教练员。

2.跨项训练运动员获得省运会名次的奖金,按照启蒙教练员和跨项教练员基础奖金总额的3:7比例分配。

3.间接输送的运动员在省运会和国家级以上比赛取得的成绩奖金,按照启蒙教练员和跨项教练员基础奖金总额的4:6比例分配。

4.直接输送的运动员在省运会和国家级以上比赛取得的成绩奖金,全部归启蒙教练员所有。

5.上级训练单位选拔输送运动员在省运会和国家级以上比赛取得的成绩奖金,全部归启蒙教练员所有

6.未按照要求对输送运动员备案的,将视为焦作市体育局输送,由市局指派训练单位相关教练员负责输送运动员所有事宜,市局指派教练员可享受直接输送待遇。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焦作市跨项训练输送运动员的界定及成绩奖励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归焦作市体育局青少科

附件:1.教练员跨项输送运动员备案表

        2.焦作市体育局输送跨项运动员协议书

附件1

教练员跨项输送运动员备案表

申请跨项备案运动员在训单位

输送教练

小1寸

免冠照片

输送备案时间

是否协议

跨项运动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注册

项目

注册时间

跨项后注册项目

跨项后注册时间

家庭住址

父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输送跨项运动员情况简要说明:

市局安排跨项运动员跟踪工作备案情况

输送运动员跟踪单位

跟踪教练员

跟踪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输送教练员签字:

         年   月   日

跟踪教练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焦作市体育局输送跨项运动员协议书

甲方:                输送教练员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跟踪教练员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鼓励教练员因材施教,拓宽运动员输送渠道,充分调动教练员跨项输送的积极性,以利于培养输送更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特制定本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运动员             确定为直接跨项输送 间接跨项输送 运动员(请在直接跨项输送或间接跨项标注“√”×”号)。

二、根据《焦作市教练员输送跨项训练运动员的界定及奖励办法》执行。

三、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负责转交跨项输送运动员家庭及训练相关信息及资料给乙方。乙方负责跨项输送运动员的参赛、训练、省队对接等具体跟踪保障工作,并定期向体育局汇报运动员训练参赛等工作,同时向甲方进行通报。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甲乙双方及体育局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指纹             乙方签字指纹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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