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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0年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通知
发表时间:2016-08-08 发布者:焦作体育局 原创 阅读量:34605
各县(市)体育局、区文体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体育系统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工作,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市体育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现就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体育局、区文体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二、检查、评先内容
以各单位年初与市体育局签订的目标任务进行考评。
三、考核时间
2011年1月5 日至7日,市体育局组织相关科室集中对各县(市)体育局、区文体局进行检查评比。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检查考评时间另行通知,随时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1、本次检查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询问和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量化打分,排出名次。
2、各单位举办的活动资料要有原件、有照片,否则不予考评得分。
3、本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完成任务得分,完不成任务扣分,超额完成任务加分,加分和扣分依据年初下发的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4、扣分值原则上按完成目标任务所占的比值确定,扣分实行累计,直至某条目分值扣完为止,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按其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相应扣分。
5、加分值按相应超额的比值确定,受到上级表扬奖励的按相应影响效果给予加分。
6、目标考核按《市体育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县(市)区设一、二、三等,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设一、二等。
7、各单位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将在2011年市体工会上给予表彰。
8、先进评比实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五、考核纪律
开展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评选先进,是正确评价各单位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总结经验教训,理清思路,促进我市体育各项工作快速发展。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也要自觉搞好监督配合工作。考核纪律规定如下:
1、要严格履行检查职责,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检查评比实行责任追究,谁检查,谁打分,谁负责。
2、考核人员不准接受被考评单位的宴请、土特产以及纪念品等物品。
3、检查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打分有理,扣分有据,公道正派,客观公正。
4、发现考核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被检单位不主动配合的,体育局将酌情给予扣分,直至取消评先资格。
六、县(市)区体育(文体)局要对市体育局工作提出不低于3条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列出2011年体育工作目标任务,交与考评组。
附件:2010年县(市)体育局、区文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安排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县(市)体育局、区文体局
目标管理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月5日至7日。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
带队领导:林小金
工作人员:吉翠明  包  强  祝东超
日程安排
1月5日上午:解放区  下午:中站区
1月6日上午:沁阳市  下午:孟州市
1月7日上午:博爱县
第二组
带队领导:董翔
工作人员:胡丽萍  成法智  范小波
日程安排
1月5日上午:山阳区  下午:马村区
1月6日上午:高新区、武陟县 下午:温县
1月7日上午:修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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