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南省体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豫体【2012】56号)及《焦作市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焦纠组【2012】7号)通知精神,制定《焦作市体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焦作市体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焦作市体育系统2012--2013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体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促进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河南省体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豫体【2012】56号)及《焦作市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焦纠组【2012】7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焦作市体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基础,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慵、懒、散”等问题,切实加强全市体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为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全面的发展,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全市各级体育部门
(二)参评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市体育局规划财务科
三、评议内容
(一)全市体育系统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
2、办事公开、兑现承诺情况;
3、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情况;
4、治理“慵、懒、散”及各种不正之风情况;
5、业务建设、规范执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
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二)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评议内容
1、履行职能情况。是否能够正确履行赋予的工作职能,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2、工作作风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正之风。3、服务质量和效率情况。是否理顺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单位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4、政(事)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情况。是否大力推进政(事)务公开,积极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两年为一个评议周期。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体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同市纠风办做好体育系统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体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积极开展当地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专项评议活动。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
1、动员部署。按照省体育局及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评议机构,召开评议动员会,安排部署局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及局属二级单位将评议方案于7月31日前上报市体育局监察室。
2、选聘、培训评议代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代表的选聘、培训、管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1、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各参评单位围绕市体育局及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工作职能和服务项目,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对本系统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公开承诺活动由市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承诺落实情况列入综合考核成绩。
2.征求意见建议。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市组织实施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及时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加强与本级政府纠风部门的联系,争取对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参评单位要开展“走基层、听民意、办实事”活动,主动下访,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建言,为群众做实事好事。同时,充分利用“行风热线”走访座谈、问卷调查、举报电话、意见箱、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情民意。
3.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能,选择几件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受益面广泛、能够落实到位的实事好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做出实效,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并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内容。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要及时上报。
4.开展评议。
要对照评议内容及问卷调查收集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自查出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主动纠正,尤其要抓好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工作。认真解决体育队伍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体育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
5.整改问题。
各级体育部门,特别是参评单位及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一是对照反馈意见和自评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要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规范从政行为、加大政(事)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认真进行整改。二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找准症结所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带有体育行业特点的意见与建议,要从机制制度方面着手,进行了深度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给予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对个性问题要拿出具体意见,逐条研究解决,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三是要对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于2013年6月10日前向市局监察室报送整改阶段工作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结果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果。市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市体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6、接受问卷测评,按照市体育局及当地纠风部门安排做好问卷测评、“短信及网络”测评、电话暗访测评、评议代表测评有关工作。
7、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把宣传工作贯彻于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自办的简报、信息、宣传栏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深入宣传体育职能,宣传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承诺,宣传体育工作成果,形成舆论氛围,展示体育行业形象。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及二级单位的工作动态,经验材料、问题整改、建章立制、便民服务成果等情况要及时报市局监察室。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1、报送材料:
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于2013年9月30日前向局监察室上报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材料合订本:合订本内容包括:评议工作方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情况、公开承诺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个性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评议工作宣传报道情况、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情况、整改报告、评议工作总结、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和总结等内容。
2、综合考核。市体育局根据上报材料情况及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争先评优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评议工作是强化群众监督、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体育部门为社会公众服务、优化体育工作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狠抓落实。“ 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系统上下全员参与,开创体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政风行风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要树立“上下一盘棋、人人都是体育形象“的观念,明确重点,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本单位(部门)的民主评议工作,及时向市体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以信息简报的形式上报,在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同时,也要与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正确处理查纠问题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加强体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彻于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依法行政。对社会各界和群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处理,及时反馈结果。
(四)务求实效,注重协调。要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认真组织好征求意见和评议活动。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要加强明查暗访力度,掌握政风行风真实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加强与纠风及相关部门联系沟通,重要活动要请本级政府纠风部门参与指导。
(五)严明纪律,杜绝违纪。在评议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编造或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复制测评问卷;严禁修改统计数据;严禁授意、指使评议代表和群众作虚假评议;严禁接受被评部门或行业的各种好处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被评单位工作纪律:严禁向评议代表或评议工作人员请客送礼,安排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手段扰乱评议工作;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或人为干扰问卷测评等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被评部门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公布真相,取消违规单位的评议成绩,对其领导班子给予诫勉谈话。
评议代表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评议代表身份与被评单位拉关系,谋私利;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娱乐活动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取消评议代表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焦作市体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焦作市体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颂福
副组长:常全旺 肖 萍 李 立 宋国宪 董 翔
成 员: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长、机关各科(室)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董 翔(兼)
成 员:胡丽萍 杜观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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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焦作市丰收东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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