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体组〔2014〕9号
焦作市体育局
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意见的
通 知
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经局党组研究,现就2014年体育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体育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体育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体育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按照市委要求市体育局党组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
(一)党组要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1)带头廉洁自律。党组成员要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为全局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作出以下“六项承诺”: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带头严格要求,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领导名义谋取私利;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体育招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带头“一岗双责”,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带头接受监督,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2)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体育业务工作中,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年至少听取 2 次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力争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对分管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对分管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向局党组上报一份述廉报告(写明落实责任分工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3)明确责任目标。局党组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有关反腐倡廉文件,研究部署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局党组成员、相关科室,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制定下发《2014年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意见》,明确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召开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反腐倡廉部署要求,对抓好年度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体育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党风廉政考核。
2、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最新精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体育局执行好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巩固岗位权力风险防控工作成果,健全党组权力运行机制,凡属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五项工作,建立健全“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对班子其他成员分管人、财、物、项目、审批等情况的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执行末位表态,就是党组在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首先表态,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方可发表个人意见,并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形成决议。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建立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组织开展对下属单位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体育发展各项工作之中。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体育行政审批、项目安排、资金管理等制度,尽可能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内容贯彻于全年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4、严肃党的纪律,加大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力度
(1)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2)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信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办结,争取件件有答复。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并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体育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体育局纪检组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体育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促进体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2、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事项。
3、加强对体育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4、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5、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6、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承担的政治任务。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机制制度,制定具体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廉政建设的要求体观到业务工作和管理中,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本意见落到实处。
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体育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纪检组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确保本意见落到实处。
中共焦作市体育局党组
201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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