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1993年12月4日国家体委第19号令发布)第十条第二款:“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
二、分管局领导
常全旺 副局长 联系电话:13707686028
三、承办科室及负责人
承办科室:群体科 科室负责人:蒋存正 科长
联系电话:3935343 办公地址:市体育局群体科
四、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申请书,相应级别体育部门的推荐书;
2、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资格证书。
五、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文件名称:无
六、办理程序:
领取申请表——>参加相关培训——>提交相关材料——>体育局审批——>批复——>办证——>办结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八、服务承诺时限:每年4月份、10月份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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