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依据国家、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对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核所需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确保该审批工作做到: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公正便民,优质高效。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市行政服务中心体育局窗口和市体育局行政事项服务科,对焦作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相对人,申办《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核》的审批。
3、职责
负责本审核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相对人的资格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证照、材料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
4.2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供材料:
(1)申请书。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申请审批表。
(3)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原件、复印件。
(4)社会体育指导工作业绩及相关理论水平证明。
(5)个人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4.3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4.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法律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5.2《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
6.存档资料
存档资料名称 |
保存期限 |
保存地点 |
(1)申请书。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申请审批表。 (3)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原件、复印件。 (4)社会体育指导工作业绩及相关理论水平证明。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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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资料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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