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焦作市体育局编制了《焦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网址为:http://tyj.jiaozuo.gov.cn)上查阅。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焦作市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游泳馆南门三楼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91-3933192 3935344
传真号码:0391-3933192
通讯地址: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游泳馆南门三楼
邮政编码:454000
电子邮箱:jztyj@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索引号、信息名称、生成日期。
(一)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二)信息名称。指该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中心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
(三)生成日期。指信息正式形成或者变更的日期。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焦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焦作市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
1.市体育局机构职能及领导名单;
2.市体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3.市体育局局属单位名录;
4.市体育局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5.体育工作有关规划及相关政策;
6.体育局权力清单及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7.全市体育工作动态信息;
8.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
9.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主动公开。
1.焦作市体育局网站。具体网址为:http://tyj.jiaozuo.gov.cn。
2.焦作市体育局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焦作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在焦作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jiaozuo.gov.cn)上下载电子版,填好后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填写《焦作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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