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体〔2016〕101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体育局政务公开制度的
通 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焦作市体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体育局
2016年7月18日
焦作市体育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勤政廉政、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53号)要求,结合体育部门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体育部门基本职能为内容,以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体育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遵循原则
(一)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除属于国家、国家安全、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及无公开价值的以外,全面对社会、公众公开。
(二)公开公正,便于监督。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有利于公众监督。
(三)注重实际,突出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三、目标任务
(一)办事程序简化,工作效率提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二)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显著。
(三)行政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提高。
(四)干部职工民主意识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公众对体育工作满意程序明显提高。
四、公开内容
凡被社会和公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三重一大”及大型赛事活动等政务内容,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对外公开。坚持对社会公开和对内部公开相结合,以对社会公开为重点,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单位秘密,不涉及社会稳定的事项都要公开。
(一)对社会公开:
1.体育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班子分工、服务及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
2.体育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方针政策的重要部署和措施;
3.体育局制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等实施情况;
4.体育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重要改革措施;
5.大型体育竞赛和群体活动安排、规程等情况;
6.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
7.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8决策、政策公开及政策解读情况;
9.群众普遍关注和其他需要公开方面问题。
(二)对内部公开:
1.财务收支情况;
2.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3.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4.“三重一大”事项;
5.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以及工作人员的调整、工作任务的变化情况;
6.公车使用、运行情况;
7.各种奖惩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五、公开形式
(一)通过体育局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向社会进行政务公开;
(二)通过设立电子信息屏进行政务公开;
(三)通过设置宣传栏、公示栏进行政务公开;
(四)通过设置政务公开举报箱和举报热线电话公开;
(五)通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政务公开;
(六)通过《工作简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七)其他使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
六、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
(二)落实责任。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职责、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层层负责,逐级落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确保工作到位。
(三)加强督查。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局监察室做好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各科室实施政务公开的情况、公开的效果等方面及时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予以批评和督促整改。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乃至给予政纪处分。
焦作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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